网络成瘾已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诱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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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您休闲网社会频道 时间:2010-11-10 10:11:38 来源:网友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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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泗县汴光花园小区一名中年妇女被杀死在家中并被抛尸楼下,凶手竟是她年仅15岁的儿子勤勤(化名),而原因仅仅是母亲阻止他泡网吧。更让人寒心的是,杀害母亲后的3天时间里,勤勤一直在网吧里呆着,直到被民警抓获时仍一脸从容,进入看守所,竟还在谈论网络游戏!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广泛使用,未成年人网络成瘾问题严重。据近期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的《关于未成年人网络成瘾状况及对策的调查研究》显示,虽然未成年人网络成瘾并不必然导致实施犯罪行为,但不可否认的是:网络成瘾已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诱因。
    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调研发现,多数沉迷网络的未成年犯没有经济来源,无力支付上网的费用,却又无法抵制上网的诱惑,为解决上网费用问题而实施犯罪行为。
    根据山东省未成年犯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实施抢劫犯罪的未成年犯(65.5%)中,因沉迷网络、为了上网而犯罪的比例为23.2%;实施盗窃犯罪的未成年犯(12.6%)中,因同样原因犯罪的比例为21.1%。调研中,谈及犯罪原因时一位未成年犯说:“我整天泡在网吧,有些上瘾,控制不住自己。上网很费钱,家里给的零用钱很快就没有了,又控制不住、想去上网,就去抢钱了。”
    据调查发现,搏杀枪战类的网络游戏内容充满着血腥、暴力,影响着未成年人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网络暴力游戏对未成年人的伤害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长期沉迷网络暴力游戏,妨碍未成年人的社会化过程,在现实社会中遵循游戏法则,使用暴力解决人际关系的矛盾和冲突。二是暴力游戏过于残酷、血腥,未成年人长期接触暴力游戏,可能产生心理问题,容易变得情感冷酷、心灵麻木,蔑视人的生命价值。
    对山东省未成年犯进行抽样调查发现,未成年犯实施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犯罪行为的比例为10%,其中,犯罪与长期沉迷网络游戏有关的比例为33.3%。一位未成年犯长期沉迷于暴力游戏,经常产生幻觉,有一次去同学家中玩,到厨房喝水时,模仿游戏中的暴力动作,将同学的奶奶用菜刀砍死。
    调研中发现,对于网络成瘾的未成年人,学校和家庭采取多种措施予以教育和挽救。在这个过程中,网瘾未成年人与教师、与家庭成员等关系处于紧张状态,容易矛盾激化而引发犯罪。调研中,一位接受访谈的未成年犯长期沉迷网络,在家庭教师阻止其离开家去上网的情况下,将家庭教师杀死。
    调查发现,沉迷网络的未成年人由于沉迷网上聊天、网络游戏、在网吧上网等原因,容易结交有不良行为的网友,在网友的唆使、引诱下,结成犯罪团伙,实施共同犯罪。一位接受访谈的未成年犯说:“在网吧认识的网友,经常在一起打网络游戏、喝酒。一天晚上喝酒以后,网友提出要抢劫出租车,我也跟着去了,要不然,就不够哥们儿义气。”
    沉迷网络色情信息是未成年人实施性犯罪的重要诱因。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分析,少年正处在生长发育阶段,性机能逐渐发育成熟,对性特别好奇,但是此时少年的性道德观念的形成落后于性机能的发育,再加上未成年人的自制力相对较弱,缺乏社会经验,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如果这一时期的少年长期浏览色情网站和性暴力信息,就容易使青少年性犯罪侵害行为发生。
    有关调查数据表明,在押性犯罪的未成年犯中有90.82%与网络色情信息的不良影响有关。调研中,一位15岁的少年犯在谈及犯罪原因时说,他从12岁左右就开始接触色情音像制品,后来通过上网浏览色情网站。由于沉迷网络色情,在色情文化的影响下,产生性犯罪的念头。
    对于网络成瘾诱发的未成年人犯罪,相关调研者认为,对于未成年人的发展来说,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诱发犯罪就是网络文明带来的负面影响。目前来看,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主要原因是沉迷网络不良文化和网络游戏等。基于此,预防沉迷网络未成年人犯罪应坚持综合治理原则,制定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完善网络游戏的管理,建立网游分级制度,在中小学推行媒介素养教育,建设绿色网吧,促进网游公司参与网络成瘾矫治、研究和教育活动,规范管理网瘾矫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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